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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發票逃漏房地合一稅 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發現,有民眾變造發票、虛報房地成本費用,藉此逃漏房地合一稅,遭到國稅局查獲,不僅遭到國稅局補稅,本人、提供發票的幫兇都可能觸犯刑責,被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得不償失。

高雄國稅局查獲案例,納稅人甲君2022年出售持有兩年的房地,在期限內申報房地合一稅,國稅局經過資訊系統比對勾稽,發現甲君申報檢附的成本費用憑證中,部分裝修工程發票,與另一案乙君所申報的發票重複。

經過調查,這筆裝修工程發票,事實上是用在乙君所有的房屋,並由乙君支付工程款,由於乙君是甲君房地合一稅的申報代理人,甲君因為短期持有,適用最高稅率45%,因此與乙君說好變造發票。

甲君塗改裝修工程發票上的買受人姓名、地址,改成自身資料後,重新影印,檢附變造發票後,虛報為自身房地合一稅案件的成本費用,想藉此避稅,短漏報所得28萬元,逃稅12萬元。

國稅局指出,甲君案件除應補稅外,甲君、乙君明知無交易事實,卻變造裝修工程發票進而虛報成本費用逃漏稅,分別涉嫌變造文書、幫助他人逃漏稅及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罪,觸犯稅捐稽徵法及刑法等規定,兩人都被國稅局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

國稅局表示,為健全不動產稅制,促使房屋、土地交易正常化,房地合一稅制自2016年起實施,針對短期買賣房地,訂有最高稅率達45%,以抑制短期投機炒作行為。

國稅局呼籲,民眾切勿以不實發票逃漏稅,或教唆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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