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延攬外國人才 留意優稅】

企業延攬外國人才留意租稅優惠適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符合三大條件,可在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五年內,超過300萬元部分的半數可免計稅。

近來AI、半導體等新興科技商機火熱,各國都在搶人才,為吸引初次來台工作的外籍人才,《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提供前述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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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扣繳 起扣標準調高】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3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已出爐,薪資受領人如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起扣標準從原本月薪8,6001元調高至88,501元,調升2,500元。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起扣點,主要影響到每月薪資扣繳狀況,以及公司在給付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非固定薪資時,是否需要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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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息所得 報繳基本稅額】

5月報稅季腳步愈來愈近,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若有取得海外利息所得,記得在報稅時依規定申報及繳納基本稅額(個人最低稅負制)。

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借款給海外公司資金周轉收取的利息,屬海外所得,依規定,同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達100萬元,應將海外所得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當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額,就應報繳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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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未設帳 按標準課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執行業務者(如律師、會計師、地政士等)若未依法設帳、保存憑證,國稅局將會依照查得資料,並按財政部頒定的費用標準來核定所得。

高雄國稅局指出,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應設帳,詳細記載業務收支項目,其中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如發票);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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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列利息支出 恐遭補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列報利息支出,應留意稅法規定,若一方面借錢支付利息、另一方面無息或低息借出款項,對於相當於借出款項支付的利息或差額,國稅局恐不予認定。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2021年向金融機構貸款2.8億元,借款利率2%,當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列報利息支出5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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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辦扣繳 留意三類疏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應留意扣繳規定,給付各類所得時應依規辦理扣繳,實務上發現新設公司負責人最常因不熟悉法令而犯錯,尤其是給付薪資所得、房租,或與跨境電商B2B交易等,最常出現疏漏。

北區國稅局表示,目前《所得稅法》規定,事業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公司在給付各類所得時,應依規定扣繳稅款並在期限內申報扣免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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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申報 留意兩大誤區】

善用贈與稅免稅額可兼顧節稅及家族傳承,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在運用這項節稅工具時常有兩大誤解,第一是誤解「每年」起算時間,第二是誤解「每人」定義。

台北國稅局表示,目前贈與稅免稅額為每人每年244萬元,其中所謂的「每年」期間應如何認定,不少民眾常會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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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查核 下月啟動】

113年度營業稅查核作業將自4月1日起展開,財政部國稅局籲請營業人自行檢視帳證,如有短漏報情形,在3月31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可免受罰。

國稅局指出,營業稅年度查核歸納有六大重點:(1)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2)銷售貨物或勞務短漏開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銷售額;(3)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4)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或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5)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6)將應稅銷售額申報為零稅率或免稅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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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贈地 應重辦自住稅率】

地方稅務局提醒,配偶之間相互贈與土地,房屋若有符合自用住宅使用,仍應依規定,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才能繼續適用自住優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原先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因配偶相互贈與而移轉,自住情形並未變動,是否需要重新申請地價稅自住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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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投抵 非專職不可認列】

《產業創新條例》提供研發支出投資抵減,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企業申報這項租稅優惠時,應留意非專職從事研發工作者的薪資,不能認列為研發支出,無法適用投資抵減。

台北國稅局表示,公司若要將研發人員薪資列入研發支出,以適用產創條例投抵,依規定必須是專門從事研發工作的全職人員才能適用,可能是直接配置在研發單位且專職研發者,或雖未設置在研發單位,但確實有從事研發工作的全職研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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