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事業賣房產 留意報稅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組織出售適用房地合一2.0新制的不動產,必須比照個人房地合一稅,應在交易日次日起30日內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2.0稅制下,個人、營利事業申報房地合一的時間不同,個人應在交易日次日起30日內申報,營利事業則是在隔年5月一併申報。有納稅人向國稅局詢問,那獨資、合夥組織又該如何申報?

中區國稅局表示,獨資、合夥組織若在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也就是2021年7月1日後出售房地,因為房地登記所有權人為獨資主或是合夥人,就應依個人課稅規定申報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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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滯納金 最高加徵10%】

不少民眾因為工作繁忙,忘了繳稅,新竹縣稅務局昨(8)日提醒,每超過期限三日,就會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

近日有民眾因為欠稅而收到法務部傳繳通知書,除原本欠繳稅款外,還要額外繳交10%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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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書審漏報 補稅兩方式】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採擴大書審辦理營所稅申報,經國稅局查到短漏報營業收入時,依規定,漏報所得額的計算方式有兩種。

如營利事業列報成本,計算時應按全額核定漏報所得額;未列報成本,可適用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核計漏報所得額,不過以不超過當年度全部營業收入淨額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為限。

為簡化稽徵作業,財政部提供擴大書審方式,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3,000萬元以下營利事業,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純益率在標準以上,並在如期繳清應納稅款可適用擴大書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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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傳承 贈與免稅有撇步】

不少父母會運用每人每年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分年贈與子女,「無痛」傳承財產。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5)日表示,長輩在規劃贈與時,要留意免稅額適用、什麼情況會視同贈與等兩大重點。

2022年起,贈與稅免稅額為每人每年244萬元,實務上,常有納稅人誤解「每年」、「每人」定義,而遭到國稅局補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免稅額規定的「每年」,是採曆年制,也就是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而非從贈與日起算一年;「每人」則是以贈與人(如:父母)來計算,而非受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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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成交 平台別漏開發票】

網路銷售方式五花八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採取公開競價的「拍賣」方式、價高者得,除了收取佣金需要開發票,也要按成交價格開立發票、課徵營業稅。

高雄國稅局近期發現,有營業人將「居間」交易與「拍賣」交易混淆,導致短漏開統一發票遭補稅處罰,提醒營業人應依「實質交易型態」,確實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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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合報未分配盈餘 次年度虧損不得併計扣抵】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企業若採連結稅制,母、子公司合併申報未分配盈餘時,在減除「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項目時,各公司損益須個別計算,不可合併扣抵。

台北國稅局說明,營利事業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規定,母、子公司合併申報未分配盈餘時,針對盈餘計算可合併計算,但如果各公司有減除「次一年度虧損」時,子公司的次年度虧損就不能用來抵母公司的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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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申報 別踩五地雷】

報稅季結束後,各國稅局陸續檢視申報情況。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再次檢查營所稅申報資料,尤其常見有五大錯誤,若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應趕緊補報補繳、加計利息,以免被查獲後遭補稅處罰。

高雄國稅局表示,企業常因疏漏、不熟悉法令規定,導致短漏報所得,為提醒營利事業正確申報,國稅局彙整常見五大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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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公益出租房地 不適用優稅】

房東為公益出租人,享地價稅、房屋稅、所得稅等優惠,由於仍屬出租使用,當出售出租的公益住宅時,無法適用土增稅自住優惠。

台中稅務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須分別符合出售前一年或前五年內不得出租或營業之限制,即使將房地出租做為公益住宅,仍屬供出租使用,不符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規定,應按一般稅率核課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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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商買賣中古車 稅額可扣抵】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中古車商向個人購買中古汽機車來賣,由於無法向個人取得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車商可備妥資料來計算、申報可扣抵進項稅額。

南區國稅局表示,中古車商向個人收購中古汽機車銷售,因銷售人為自然人,致無法取得載有營業稅額的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依《營業稅法》相關規定,可以買賣合約書、讓渡書或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及其他憑證,作為進項憑證,逐輛以「購入成本」依照營業稅率5%計算進項稅額,並在申報中古汽機車銷售額當期,逐輛比較進項稅額及銷項稅額,取其小者作為可扣抵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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