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團體 免辦營所稅暫繳】

營所稅暫繳申報已於9月1日展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無論是否符合免稅標準,都可免辦理暫繳申報。

行政院訂有機關團體免稅適用標準,符合創設目的支出達收入六成以上等標準者,除銷售貨物勞務所得外,可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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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房地出售 節稅有撇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出售受贈房地,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可留意兩細節,才能為自身荷包把關。首先是取得成本方面,受贈房地現值可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後金額申報,其次則是別忘申報土增稅、契稅等必要費用。

高雄國稅局近期有件房地合一稅納保案件,就是忽略這兩大細節導致多繳稅,在稅局及納保官主動協助下,這位民眾足足可退稅2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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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分支機構要辦稅籍登記】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的總機構在各地成立分支機構或門市,應先辦妥稅籍登記,並領用統一發票後再營業,不要圖一時之便,借用總機構所領用的統一發票,而使總機構受罰。

高雄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的分支機構在未辦妥稅籍登記前之銷售,開立總機構領用的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由總機構申報銷售額及報繳營業稅,之後分支機構亦已辦妥稅籍登記,並由總機構合併申報銷售額及應納營業稅額,雖未有實質逃漏稅的情形,只是總機構將其領用的統一發票借予分支機構使用,仍應依營業稅法第47條第2款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之規定處行為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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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進未簽證股票 免證交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的債券外,應依法課徵證券交易稅。

所謂有價證券,指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公司發行股票經由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的銀行簽證發行者,才屬於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如果公司發行股票未完成法定簽證者,非屬證交稅課徵範圍,應由證券出賣人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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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報營所稅 別犯四錯誤】

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在5月告一段落,國稅局陸陸續續會針對申報情形展開查核,企業內部仍應檢視自身是否有漏報收入等申報細節,國稅局提醒留意四大常見NG,以免因一時疏忽遭到補稅甚至處罰。

國稅局透過跨機關資料,例如戶政、出入境資料、投審會僑外股權變動等,可交叉比對各種申報異常,進而揪出逃漏稅狀況,不過部分企業並非有意逃漏,而是因為對法規不了解、一時疏忽,若因此遭到處罰就相當冤枉,國稅局提醒納稅人留意申報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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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跨國交易 留意稅務風險】

台灣新創事業的觸角正積極延伸南向發展,並走向國際市場,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表示,許多新創事業在海外市場發展初期為求營運接單時效,經常以個人在海外當地成立營運公司。當企業成長快速甚至已朝資本市場募資路上邁進之時,關係人交易的籌畫與合規就成了重中之重。

他提醒,因應創新的跨國交易模式,台灣企業更需要及早檢視跨國交易潛在稅務影響,並在營運爆發之前及早管理既有營運衍生的稅務風險,方不致影響股權重組經營成本以及資本市場籌資的關鍵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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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加收服務費 要稅】

餐廳業者在帳單加收一成服務費(消費總金額10%),也應列入銷售額,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餐廳業者收取餐點費用以外的服務費或清潔費等,均應列入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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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獨資執業 租金不得列支】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獨資執行業務者以本人所有的房屋供其事務所、醫療院所等使用者,可以將房屋供執行業務使用部分的地價稅、房屋稅及折舊為其執行業務的費用,但要留意不可列報為執行業務的租金支出。

國稅局說明,《所得稅法》所稱執行業務者,是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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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情形 營所稅免辦暫繳】

9月將迎接營所稅暫繳申報,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如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在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免辦暫繳;另外,有三種情形可直接適用免辦今年度營所稅暫繳,無須另外提出申請,國稅局將採「申請從簡、認定從寬」原則辦理。

國稅局說明,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特定的營利事業不用辦理暫繳申報。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獨資營利事業和經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或是具教育、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公有事業,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因此不用申報暫繳,若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企業皆需要辦理營所稅暫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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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錯發票追不回 可補救】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記載錯誤,若無法收回,卻必須作廢重開時,應檢具相關資料向稽徵機關報備,可依實際交易金額申報當期營業稅。

台北國稅局說,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如果書寫錯誤,應向顧客收回原發票作廢,並另行開立正確發票予買受人;但如因不知顧客身分或聯絡方式,致無法收回原發票時,如經檢附相關資料向稽徵機關報備,可依實際交易金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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