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退職金 留意免稅額減除】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針對個人領取的退職所得,扣繳單位開立的扣繳憑單給付總額,如果已經減除所得稅法規定的定額免稅金額,故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勿再重複減除,以免造成漏報所得。
該局指出,近期查獲王先生年資25年,2022年退休,選擇一次領退職金。當他辦理202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行按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新台幣800萬元,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誤列報退職所得為165萬元〔(800萬元-18.8萬×25年)×1/2〕,經該局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核定退職所得為800萬元,補徵稅額並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