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供人寄居 牽動重購退稅
稅務漫談/如何向政府要回「退稅」
2024年2月,Y和Z申報2023年夫妻合報個人稅。
由於Y在紐約政府任職,而Z則長期任職於上海的投資公司,且其所得(約30萬美元)並不需要在紐約州交稅,因此他們在紐約州申報夫妻分報(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Y報的是NY IT-201(Resident),而Z報的是 IT-203(Non-resident),由於其所得無需付紐約州稅,因此既不欠稅也無退稅。而Y則於3月初順利收到紐約州退稅(約2000元)。
為Y&Z報稅的CPA辦公室用的是Proseries軟體(Inuit開發),其特點之一是如果夫妻在聯邦(1040表)合報,那麼紐約州(IT-201表)也應該合報,如果紐約州變成夫妻分報,則無法電子申報(E-filing),因為在軟體系統中,Taxpayer的報稅狀態必須「相符」(match),如果聯邦的E-filing狀態是married filing jointly,而在紐約州的E-filing狀態是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那麼Taxpayer就無法完成紐約州的E-filing,而需用Paper filing (紙寄稅表)。
囤房稅2.0三讀 明年5月適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這次配合財政部母法修訂,全國各縣市修法朝「單一自住減稅」、「出租輕稅」、「多屋重稅」為修訂方向;修法重點,首先,住家用房屋,自住房屋稅率維持百分之一點二,全國家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以三戶為限(需無出租營業及本人、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全國僅持有一戶,供自住、有戶籍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將更優惠,稅率將由百分之一點二調降為百分之一。另住家用房屋現值在十萬一千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限自然人持有全國三戶為限。
換屋族節稅 把握兩大優惠
在台外僑退休金課稅 兩樣態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免印花稅
土地賠錢賣 仍可能要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期有民眾反映,以低於購入價格賠錢出售土地後,為何仍要繳納土增稅?稅務局解釋,若買進或賣出時皆以土地公告現值申報,即使以市價來看呈現賠售,仍有可能須繳交土增稅。
一名高雄市王先生向稅捐稽徵處表示,他在2016年以100萬元購入一塊土地,今年以80萬元出售,實際上已賠了20萬元,卻仍收到土增稅繳款通知,令他相當不解。
稅捐稽徵處解釋,土增稅課徵方式是以公告土地現值為基準,而非實際交易價格,公告現值通常低於市價,因此即使以市價來看是虧損,但若買進、賣出時皆以公告現值申報,只要公告現值在買賣期間有所上升,賣方仍須繳納土增稅。
企業增僱減稅 條件放寬
房租特別扣除額 有屋族5情況可申報
明年五月申報個人綜所稅,租屋族首次可以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但排除有屋族。財政部賦稅署昨天宣布有條件放寬限制,只要符合因就業就學而須異地租屋等五種特殊情況,有屋族仍可列報房租特別扣除額。
房租支出原屬列舉扣除額,五月報稅時若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就無法申請,由於約九成納稅人報稅時採標準扣除申報,因此被外界批評為「看得到、吃不到」。為擴大照顧租屋族,財部推動修法,今年起將房租支出改為特別扣除額,採標準扣除也可列報。